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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四川旅游学院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综合评价改革试点课程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30

自考综合评价试点课程学习提醒-横屏推图.png


各位同学: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下半年四川省部分主考学校及课程开展自学考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川教考院〔2026〕90号)和《四川旅游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2026年9月30日印发)精神,为帮助我校学员及时掌握试点课程学习要求、顺利完成学习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课程范围

本次开展综合评价改革试点的课程为四川旅游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部分理论课程,不含实践课程、毕业论文(设计)等非理论类考核内容,共20门,其中新增公共管理(课程代码03328)、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课程代码03627)两门。具体课程代码与名称详见附件。

二、学习截止时间

(一)原通知确定的18门试点课程,学习截止时间由2026年10月10日17:00统一延长至2026年10月15日17:00。

(二)本次新增的公共管理(03328)、社区卫生服务管理(03627)两门试点课程,考生须在2026年10月15日17:00前完成全部学习环节,包括课程学习、章节练习、平时作业、综合测评。

(三)逾期未完成全部学习环节的,本次综合评价成绩不予计入2026年下半年(26.2次)统考成绩。请各位同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学习任务。

三、参与方式与流程

试点课程的报名、诚信承诺书签订、报考及学习考核等参与方式与流程,按《四川旅游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26年7月16日印发)有关规定执行。

四、成绩构成与使用

(一)综合评价成绩满分100分,由课程学习(30%)、平时作业(30%)、综合测评(30%)、学习表现(10%)四部分组成。

(二)课程最终成绩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和公布。课程最终成绩=笔试成绩×70%+综合评价成绩×30%;若合成后成绩低于笔试成绩的,课程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为准。

(三)所取得的自学考试综合评价成绩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两年内有效。

五、温馨提示

(一)请各位同学坚持诚信学习,独立完成课程学习、章节练习、平时作业和综合测评等学习环节,杜绝弄虚作假。

(二)请各位同学密切关注我校及四川旅游学院发布的后续通知,及时完成报考等相关事宜。

(三)如有疑问,请联系我校蒋老师:17716461956(微信同号),或拨打四川旅游学院咨询电话:028-84821329。

特此通知。


四川旅游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pdf


成都市青羊区成科进修学校

(四川旅游学院校外助学中心)

2026年9月30日

附件:四川旅游学院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综合评价改革试点课程一览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备注

1

01965

食品标准与法规


2

02514

食品化学(含有机化学)


3

02517

食品微生物学


4

02527

烹饪化学基础


5

02529

烹饪卫生学


6

03277

食品分析


7

03298

创新思维理论与方法


8

04123

外国文化导论


9

04124

文化经济学


10

04125

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


11

04127

文化市场与营销


12

04729

大学语文


13

09468

创新与创新教育


14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15

1504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6

15042

思想道德与法治


17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8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9

03328

公共管理

新增

20

03627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

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