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激励考生勤学进取,西南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印发了《西南科技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补充规定》(西南科大学位〔2026〕14号,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对《西南科技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西南科大学位〔2026〕3号,以下简称《授予办法》)中学士学位申请条件作出补充。为帮助同学们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补充规定内容
(一)《补充规定》第一条明确:2026年秋季及之后注册的西南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考生,完成报考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且课程平均成绩(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和其他毕业实践课程)不低于75分的,在申请学士学位时,可不再要求原文件第七条包括外语能力在内的选择条件。
(二)《补充规定》第二条明确:本补充规定自2026年10月起施行,由西南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学校学位办负责解释。
二、重点提醒
(一)适用对象:2026年秋季及之后注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考生。
(二)成绩条件:完成报考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考试课程,且课程平均成绩(不含毕业设计(论文)和其他毕业实践课程)不低于75分。
(三)政策变化:符合上述对象和成绩条件的考生,在申请学士学位时,可不再要求《授予办法》第七条包括外语能力在内的选择条件。
(四)施行时间:《补充规定》自2026年10月起施行。
三、温馨提示
(一)请同学们认真阅读《补充规定》原文,准确理解适用对象、成绩条件等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项核对。
(二)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安排以西南科技大学正式文件及学校通知为准,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学校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
(三)如有疑问,可向我助学点谢老师咨询,谢老师联系方式:18502899267(微信同号)。
特此通知。
西南科技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补充规定(西南科大学位〔2026〕14号).pdf
成都市青羊区成科进修学校
(西南科技大学自考校外助学点)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