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4日至25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好考试证件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通行证)。如身份证件遗失或过期,考生应于考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不实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特别提醒: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2.合理规划安排
请考生提前关注考点周边天气情况,提前备好雨伞、雨衣等应对极端天气的防范工具。
请考生及时关注道路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路线行程,合理选择出行交通工具。
建议考生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试封闭区域),并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完成入场安检、身份验证等相关工作。
特别提醒:
(1)考点学校校门入口到考试封闭区域可能距离较远,建议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点、考场,做到心中有数。
(2)考生通过入场安检和身份验证后应径直有序入场,不要在考点内逗留、聚集。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堂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规范携带用品
考生只能携带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量角器、削笔刀、无封套橡皮、彩色铅笔等考试文具进入考场,且应装入透明文具袋,并须将透明文具袋放在考桌上;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存储或通讯功能。其他任何物品(书包、文具盒、眼镜盒、各种“垫板”、书籍、纸张、计算尺、电子光学放大镜、涂改液、修正带等)不准带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自行传递任何物品。
严禁考生携带以下物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手机、手表、手环、耳机、智能眼镜、无线电收发装置、其他带有通讯功能的设备;各种照相、摄像、扫描、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易燃、易爆、管制器具及其他违禁物品。
特别提醒:考试过程中,考生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主动配合安检
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封闭区域入口处的智能安检门安检和考场入口的人工安检,检查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智能安检门安检前,考生应按考点工作人员要求,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存放在手机集中存放点;人工安检前,考生应将其余考试无关物品存放在“小件物品存放处”。
特别提醒:
(1)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贵重物品到考点,考点不承担保管责任和义务。
(2)若有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等)不能正常参加智能安检门安检的考生,请事先向所在考点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由考点安排人工安检。
(3)对拒不配合检查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点、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
5.规范有效作答
考生领到试卷、答题卡后,须立即核对考试科目,清点试卷的张数、页数,检查试题有无漏印、错印、字迹不清、破损,核对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和座位号等信息,并按要求抄写《考生笔迹确认》内容。
试卷的选择题部分请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选择题区域内按题号顺序规范填涂所选答案选项;试卷的非选择题部分请考生在答题卡非选择题区域内按题号顺序规范作答。
特别提醒:
(1)在试卷及草稿纸上作答的、超出答题区域作答的答案无效,严禁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
(2)作答须用0.5毫米黑色墨迹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红笔、蓝色笔或圆珠笔等规定以外的笔答题。
6.严守考试纪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对于违纪舞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考试期间,考试封闭区域内所有通道、考场均实施全覆盖、全时段网上实时视频监控,且所有监控录像实施视频回放倒查,实时监控视频及监控视频录像均作为认定考试违规行为的判定依据。
特别提醒: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涉密考试材料,考生不得拍照、损毁或带离考场。若发生偷拍考试内容并在 QQ 群、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传播散布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信息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